车辆管理制度(试行稿)第一条 为了强化和规范管理,明确责任,方便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安全隐患,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目前车辆使用现状,特制定公司公用车辆管理规定(试行稿)。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车辆为公司使用的车辆。第三条 公司车辆档案管理(一) 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按车号登记备案。(二) 车辆的保险、验车、牌照等手续,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建立车辆档案,即一车一档案。第四条 公务车辆调配管理(一)公司员工因公务用车时,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向行政主管申请出车,并说明所去目的地。 (二)车辆调配主要业务范围1、财务人员的银行现金支取业务。2、接送公司宾客。3、其他紧急和特殊情况的用车。(三)正常车辆调配由行政人事部专管车辆调度。有下列情况者须经上级审批。1、单独一人特殊情况去市内公务业务请车的,须行政人事部主管批准。2、私人用车须经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手续和交清费用。3、紧急突发事情时,为争取时间,可先派车事后向领导汇报。第五条 派车程序 (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