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6-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细则填报单位:区发改委审查内容环节 出具的文件 及时限 岗位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性质数量 审查要求审查方式 判断标准 注意事项1.项目节能审查申请文件 申请人窗口提交 原件 1 份形式和数量符合要求书面审查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申请人窗口提交 原件 1 份 形式和数量 符合要求 书面审 查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 44号)第七条规定1 受理出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受理通知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个工作日)办理人(A 岗)周重阳职务:科员电话:62813877办理人(B 岗)冉
2、酉每职务:科员电话:62980075 3.项目立项批复或者备案证 申请人窗口提交 复印件 1 份形式和数量符合要求书面审查1.项目节能审查申请文件 申请人窗口提交 原件 1 份 据实审查书面审查 格式规范2 审查 形成审查意见(7 个工作日)办理人(A 岗)周重阳职务:科员电话:62813877办理人(B 岗)冉酉每职务:科员电话:62980075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申请人窗口提交 原件 1 份 据实审查 中介机构评审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 44号)第七条、第八条规定3.项目立项批复或者备案证 申请人窗口提交 复印件 1 份据实审查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立项或备案要求中介机构评审意见 审查环节 原件 1 份3 决定(注 4)决定结论确定,出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批文或不予许可决定书(2 个工作日)办理人(A 岗)周重阳职务:科员电话:62813877办理人(B 岗)冉酉每职务:科员电话:62980075区发改委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原件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