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学院2013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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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民航学院 2018 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为保证 2018 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学校关于做好 2018 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工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组织领导按照学校对推免工作的要求,民航学院成立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组 长:胡明华副组长:隋 东 葛红娟 李和新组 员:田 勇 吴薇薇 陈 果 张 华 胡樱馨秘 书:康 冲 梁 欢2、工作职责: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精神,制定选拔推荐标

2、准,分配名额,审核被推荐人选条件,接收处理投诉,审批学院免试研究生名单。3、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二、推免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对推免工作的部署和进度安排,推荐和接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分别开展,9 月 8 日至 9 月 24 日为推荐阶段,9 月 28 日至 10 月 25 日为接收阶段。要求如下:1.根据推免条件,制定推免排名规则,须着重考核学生的学业水平、学习能力和学术素养。按下达的推免名额完成。如不能完成,学校收回。2.将学院和学校的推免政策及时准确传达至学生和导师,做好政策的解读和咨询工作。3.确定推免生时,突出对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对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或奖学金的优秀学

3、生要优先推荐。4.向本院推免生做好录取政策的宣传工作,帮助推免生正确的选择和填报接收专业志愿,避免出现名额浪费的现象。5.为填报我校志愿的推免生提供并创造条件、落实研究生导师,优先安排博导和教授为推免生导师。三、推荐条件2014 级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推荐条件应满足规定中第三条的要求。现将推荐条件的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1. 所有学生均为应届毕业年级学生,需通过全部应修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未违背学术诚信(包括无考试作弊行为) 。22016-2017 学年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学年考核须合格。3参加卓越工程师班选拔的学生,其成绩要求为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

4、2。4参加普通班选拔的学生,其成绩要求为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2。5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列为级甲等的竞赛中获最高级别奖、第二高级别奖的学生(获最高级别奖的团队取前三名,获第二高级别奖的团队取前二名)参加推免,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0。6拟推荐“支教专项”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0。7申请推荐“专长潜质”的学生须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列为级甲等、级乙等、级甲等竞赛中获奖(以团队参加竞赛获奖的,个人在团队中排名应在前 5 名) ,或以第一作者发表 SCI、SSCI、EI 论文,或在大学期间以第一完

5、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并具有较强研究和学习能力,由两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其中一名须为拟接收该学生的教授) ,成绩排名须在专业前50%。主持并完成国家、省或校级创新项目的学生将优先考虑。在素质能力方面表现突出,参与重要社会工作,并通过学校的相应考核或获得学校相关嘉奖的,经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其要求可适当放宽。8拟推荐“国防专项”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0。9拟推荐“师范专项”的学生,其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0。10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可单独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经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其课程学习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11中

6、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澳班)的学生除上述条件外,同时须参加过学校认可的海外交流学习达一学期以上,且满足雅思总分不低于 6.5 分的要求,其中单科不低于 6.0 分方可推荐;其成绩排名以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排名为准。12凡获得各种义务类奖学金(国防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等)的学生,必须经设奖单位同意、学生处审核后方可推荐。13.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及飞行技术专业退训转专业学生不能参与免试推荐保研。四、免试研究生推荐细则(一)排名成绩计算标准学生推免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排名按专业进行,共分五组(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专业,民航运输管理专业、民航机务工程专业,民航电子电气工程专业、机场运行与管理专业、机

7、场运行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综合成绩=前三学年必修课学分平均绩点+ 0.1(荣誉成绩+科创成绩) 1荣誉成绩的计算:(1)获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共产党员、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青年或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 2 分(多次获奖不累加)。(2)获校长特别嘉奖、校十大杰出青年、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共产党员加 1 分(多次获奖不累加)。(3)一次获校百佳青年,校年度特别嘉奖,以及两次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 0.5 分(多次获奖不累加)。(以上奖项任意两次即可,例如:一次校级三好,加一次优秀学生干部即可)(4)学生在校期间参军服兵役者加 2 分。学生到与民航相关的国际组织实习超

8、过两个月者,实习单位出具证明,经学院审核后,加 2 分。(5)荣誉成绩取最高项,不能进行累加。2、科创成绩的计算(1)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加 3 分,获省级科技竞赛、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加 2 分;获省级科技竞赛、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者加 1 分。 (2)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专著加 3 分,第二作者加 2 分;以第一作者发表 SCI、SSCI 论文加 3 分;在大学期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加 3 分;以第一作者发表 EI 论文加 2 分;以第一作者在学校科技部认可的核心期刊发表所读专业论文加 1 分。(3)获得国家级科创项目资助并结题,项目负责人加 2 分,成员加 1 分;获得

9、省级科创项目资助并结题,项目负责人加 1 分,成员加 0.5 分;获得校级科创重点项目资助并结项,项目负责人加0.5 分,成员加 0.3 分;获得校级一般项目资助并结项,项目负责人加 0.3 分,成员加 0.1 分;获得院级重点科创项目资助并结项,项目负责人加 0.3 分,成员加 0.1 分。(4)科创成绩取最高项,不能进行累加。3荣誉成绩和科创成绩可进行累加,但总分不超过 3 分。4荣誉和科创情况由同学自行申报,并提供证明材料,经辅导员签字,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5专著或论文发表时间、科创项目结项时间、获奖时间需在2014 年 9 月 1 日-2017 年 9 月 10 日期间。6排名以

10、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为序,如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若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按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若再相同,需经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决定。7、遇到有争议或异议情况,由院推免小组负责解释。(二)推荐名额分配1本届推荐名额不设置校内和校外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2学院推免名额下达至学院。其中包括 2016-2017 学年具有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且本学年考核合格或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认定表中列为级甲等的竞赛活动获得优异成绩并给予推免资格的学生。3 “专长潜质” 、 “支教专项”推免名额均单列,单独申报,由学校组织专门评审。鼓励在学科竞赛等实践活动中表现优

11、秀的学生积极申请“专长潜质 ”推免,为自身的特长发展寻求更好的空间;鼓励全校各专业综合素质高的学生申请“支教专项” 推免,为欠发达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做贡献。4 “国防专项”推免名额单列,由所在学院组织专门评审。5 “师范专项”名额单列,根据接收单位需求,由相关学院组织专门评审。6推免名额包括正式名额和侯补名额。学院按各名额数分别完成。7鼓励推免生申报我校研究生和直博生。我校将优先录取本校推免生,给予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并可参评新生特别奖学金。我校录取的直博生入学后即依据相关文件享受博士生待遇。国防生和“支教专项”推免生不能申请我校直博生。8 “支教专项”推免生只能报考我校,保留一年的入学资格。“

12、国防专项”推免生必须报考国防科技大学, “师范专项”推免生必须报考华东师范大学。9各专业推荐名额分配方案为:专业推荐人数=(本专业必修课学分绩点 3.2 及以上的总人数/各专业必修课学分绩点 3.2 及以上的总人数)*学院总推免名额。(三)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序号 时间 内容1 9 月 9 日 17 点前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提交和公布推免工作细则,全面展开推免工作。2 各学院将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并予以公示。39 月 13 日 17 点前 各学院将申请“专长潜质 ”、入伍期间立功申请推免等学生的材料报教务处。4 9 月 18 日 17 点前学校确定“专长潜质 ”、入伍期间立功申请推

13、免等推荐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5 9 月 25 日前 推荐名单报送教育部。6 9 月 28 日10 月 25 日录取阶段。学院开展录取宣传,统计推免学生收取接受函以及选择录取单位情况。五、注意事项1学院对同一学生在“学院” 、 “专长潜质” 、 “支教专项” 、 “国防专项” 、 “师范专项”五类中选择一项推荐,多推则该生的所有推荐均无效。2所有材料由学院统一上交,学院务必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各种证书复印件须有学校组织单位的盖章。3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放弃推免资格,不参加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学校不出具与就业、报考研究生、自费出国等有关的材料。4为避免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时发生问题,推免生在报名后至研究生入学前不得更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籍信息等。5推免生应再接再厉,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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