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财务收支费用及报销管理要求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部财务活动,加强费用控制,明确各项审批程序,特制定工程部财务收支、报销要求(以下简称本要求)。第二条 一切收入必须上缴公司财务部门统收进账。不得私设账外账、小金库或截留收入,不得私存私分、据为己有。第三条 所有费用开支实行预算管理、总量控制,按“谁开支,谁报销,谁负责”原则执行。所有预算外开支必须履行审批程序。第二章 报销审批程序第四条 费用报销必须按要求填写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用报销单,项目名称必须填写,附原始凭证(包括各种申请审批文件的复印件、借款单、招待申请单或礼品申请单和原始发票),原始发票各项目(付款单位/费用项目/单价/数量/金额等)应填写完整,“付款单位”处必须是本公司全称。费用报销单、差旅费用报销单、付款申请单、借款单、招待申请单和礼品申请单由公司统一采购。第五条 审批签字程序:1、报销签字人顺序为:报销人、证明人、部门经理、财务审核、分管领导、财务经理、最终签字人(即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2、报销人在报销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