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工作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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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四川省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工作细则(暂行)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 2120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 2480 号)以及四川省售 电侧改革试点方案(川发改体改综合2017 169 号)精神,在 试点期间更好的引导市场主体有序投资、运营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特制定本工作细则。一、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须满足的条件(一)符合省级电力规划增量配电业务应符合省级电力规划,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市场主体对电能配送的要求。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开展前,应由市(州)报省发展改革

2、委、省能源局审核并纳入全省电力规划。(二)符合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定义配电网原则上指 110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 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其他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存量配电网,可视为增量配电网。增量配电网应与电网企业资产边界清晰,不产生交叉供电,不产生重复建设。2发电企业及其资本原则上不得参与投资建设电厂向用户直接供电的专用线路,也不得参与投资建设电厂与其参与投资的增量配电网络相连的专用线路。(三)开展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申请报告获批各市(州)根据四川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组织业主单位编制开展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的申请报告(并附增量配

3、电业务试点方案),报告须明确试点范围、内容和工作安排。报告在充分论证后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经批复后实施。二、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试点流程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包含以下三种情况:新建增量配电业务项目;非电网企业存量资产转增量配电业务项目;增量配电业务项目中包含部分非电网企业存量资产。(一)新建增量配电业务项目试点流程1. 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方案申报各市(州)向省能源局上报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方案,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须已纳入全省电力规划。方案应明确增量配电项目的试点范围和建设运营主体确定方式等内容,经省能源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批复。2. 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申报各市(州)向省能源局提出申请开

4、展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报告,报告应包含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具体规划、3建设规模、投资估算,同时应明确项目的实施步骤和与上级电网接入点等具体内容,报告应附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申请书和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1),经省能源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批复。3. 确定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各市(州)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机制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招标程序需符合国家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工期、供电范围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标准等基本经济技术指标以及增量配电业务经营年限并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参见附件 2)。包含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用户的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应由国有控

5、股的业主投资建设,鼓励其他社会资本参股。项目业主应为独立法人,具有与增量配电业务投资运营相应的投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确保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投资建设。4. 项目核准项目业主取得相关支持性文件且具备核准条件后,按照项目核准规定向投资主管部门申请项目核准,各级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核准权限核准项目。5. 项目建设项目业主遵循“整体 规划、分步实施” 的原 则,依据电力建设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按照项目核准要求组织项目设计、项目招投标和项目施工等,开展项目投资建设。6. 项目验收4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核准建成后,核准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进行验收,电网企业参加验收工作(验

6、收规定、流程详见附件 3)。7. 取得增量配电业务项目运营权增量配电业务项目业主可申请项目运营权,也可只拥有投资收益权(委托其他有资质的主体进行增量配电业务项目运营)。取得增量配电业务项目运营权按以下流程办理:(1(取得供电、电力业务许可。配电网试点项目运营主体须向四川省能源监管办申请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新增供电营业区项目业主需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申请增量配电业务项目供电营业许可。(2(核定配电价格。增量配电业务业主需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配电价格核定申请,省发展改革委依据国家输配电价改革的有关规定核定配电价格,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配电价格核定前,暂按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

7、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执行。(3(取得运营许可。投资建设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且项目验收合格的业主,在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后,须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申请开展配电网运营业务(申请所需材料及申请书模板详见附件 4)。获得运营权的项目业主,可以只拥有投资5收益权,将配电网运营权委托电网企业或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自主签订委托协议。(4(并网运行。取得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运营权后,项目运营主体向电网企业提出并网申请(申请规定和流程详见附件 5)。电网企业按照电网接入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运行安全的要求,向项目业主无歧视开放电网,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并网服务。增量配电业务运营主体发生变更的,应按上

8、述(1)至(4)步骤重新办理增量配电业务运营权申请。(二)非电网公司存量电网资产转增量配电试点项目试点流程在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162120 号)发布之前(2016 年 10 月 11 日)形成的非电网企业存量配电网资产可以申请转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1. 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方案申报各市(州)向省能源局上报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方案,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须已纳入全省电力规划。方案应明确增量配电项目的试点范围和建设运营主体确定方式等内容,经省能源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批复。2. 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申报各市(州)向省能源局提出申请开展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报告,报告应包含增量配

9、电业务试点项目的具体规划、6建设规模、投资估算,同时应明确项目的实施步骤和与上级电网接入点等具体内容,报告应附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申请书和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1),经省能源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批复。3. 确定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非电网企业存量配电网资产转增量配电业务项目,可确立存量资产持有主体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也可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机制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招标程序需符合国家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4. 项目验收非电网企业存量配电网资产转增量配电网项目,核准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对存量转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进行验收,确定该存量配电网资产是否满足继续

10、服役条件,电网企业参加验收工作(验收规定、流程详见附件 3)。5. 取得增量配电业务项目运营权项目业主可申请项目运营权,也可只拥有投资收益权(委托其他有资质的主体进行增量配电业务项目运营)。配电区域包含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的用户,其配电区域的配电网运营主体应是国有控股,鼓励其他社会资本参股。(1(取得供电、电力业务许可。配电网试点项目运营主体未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须向四川省能源监管办申请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配电网试点项目运营主体需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申请7增量配电业务项目供电营业许可。(2(核定配电价格。增量配电业务业主需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核定申请,省发展改革委依据国家输配电价改

11、革的有关规定核定配电价格,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配电价格核定前,暂按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执行。(3(取得运营许可。投资建设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且项目验收合格的业主,在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后,须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申请开展配电网运营业务(申请所需材料及申请书模板详见附件 4)。获得运营权的项目业主,可以只拥有投资收益权,将配电网运营权委托电网企业或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自主签订委托协议。(4(并网运行。取得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运营权后,项目运营主体向电网企业提出并网申请(申请规定和流程详见附件 5)。电网企业按照电网接入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运行安全的

12、要求,向项目业主无歧视开放电网,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并网服务。(三)包含部分非电网企业存量资产的增量配电业务项目试点流程包含部分非电网企业存量资产的增量配电业务项目(即8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一部分为新建配电网,另一部分为非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其试点流程参照新建增量配电业务项目试点流程。本类增量配电业务项目,新建部分应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机制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业主,招标程序需符合国家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由市(州)组织新建资产业主和存量资产业主成立混合所有制(股份制)公司,确立为增量配电业务项目业主。配电区域包含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的用户,其配电区域的配电网运营主体应是国有控股,鼓励其他社

13、会资本参股。单一增量配电业务项目区域内原则上只应有唯一业主对增量配电业务项目进行运营。三、运营权的收回增量配电业务运营主体无法履行应有责任和义务,供电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满足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中强制退出条件的,依法收回其经营权,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由地方政府依法指定其他电网企业代为履行保底供电服务,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四川能源监管办。其配电网资产通过协议约定等合理方式无偿移交给指定的电网企业。9附件:1.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申请书模板2.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中应明确内容3.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验收流程4.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运营权申请书模板5.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并网运行流程10附件 1: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申请书模板XXX 增量配 电业务试点项目申请表编号: 日期:项目名称试点区域 可附图电网现状 可附图接入电压等级 年用电量负荷结构是否包含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等用户项目业主确定方式简述试点的基础及主要优势试点计划安排联 系人/联系方式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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