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分册本册说明一、本册定额包括石作、瓦作、木作、油漆彩画共8章850个子目。二、本册定额是依据明清官式建筑的有关文献、技术资料,并根据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古建筑分册(明清)、国家有关古建筑修缮的法规、质量标准,结合岭南古建筑的特点及广州市古建筑修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的。三、本册定额适用于广州市古建筑(不分朝代)、仿古建筑的修缮工程,也适用于随同修缮工程的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内的扩建、重建、拆建的工程,面积大于200平方米及新建工程,可执行本定额,但人工费乘以0.85系数,材料费乘以0.98系数。对于实际工程中所发生的某些采用现代工艺做法的修缮项目,除本册定额另有规定外,或本册定额缺项者,均可按本定额土建分册相应子目有关规定执行。四、本册定额各子目均包括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搭拆操作高度3.6米以内的脚手架及现场清理等工作内容。搭拆操作高度超过3.6米时,按本定额土建分册相应子目及有关规定执行。五、关于古建筑檐高计算的规定:1、无月台或月台外边线在檐头外边线以内者,檐高由自然地坪量至最上一层檐头。2、月台外边线在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