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施工的总体计划布置,是指导其施工全过程中各项施工活动的管理、技术的综合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正确与否,将是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四大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对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优势,合理组织施工,科学管理,尽力采用施工新技术,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安排好空间和时间,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注意保护环境,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有着十分重要意义。第二章 编报与审批程序第二条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工程项目承建的施工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监理单位。第三条 项目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正式文件及相应附图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如需修改,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进行修改、补充,然后再重新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第四条 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单位报送建设单位。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