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甲方: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乙方:高长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和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就小山口二级水电站导流洞工程技术咨询以下简称“咨询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协议书。一、 咨询的内容和要求(一)咨询内容1、复核地形资料、勘察报告及基本图件、成果图件;2、对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评价,提出修改及补充勘察意见;3、复核设计报告及图件;4、评价设计方案、关键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方法等;5、提出需要增加或补充的工作内容。(二)咨询要求按照国家和水利部的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小山口二级水电站导流洞工程项目进行过程控制和成果咨询。乙方咨询的结果应满足项目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达到优化设计、降低造价、缩短工期、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二、甲方义务与权利1、甲方委托乙方开展项目咨询工作,并根据本协议有关条款规定支付咨询报酬;2、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若乙方的咨询结果没有达到甲方对乙方咨询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