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流程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内部)流程一、项目前期科办理项目立项、项目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规划方案核准、工程勘察与设计、取得规划许可,委托招标代理,编制概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和施工(监理)合同,取得资金证明,进行工程招投标,签定施工(监理)合同,取得施工许可,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二、局领导确定项目建设主管科室和现场主管人员。建设主管科室进行现场踏勘、确定征地拆迁范围及内容,审查施工图设计,提出修改意见。其他科室对施工图审查,提出意见。与设计单位交流修改意见。建设主管科室对概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监理)合同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其他科室审核,提出意见。与招标代理机构交换意见。一、基建项目立项审批(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业主主管部门的申报文件;2项目业主编制的项目建议书;3资金落实意向书;4有关部门意见;5土地取得证件。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提供以下资料)1单位书面申请;2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31:500地形图十份。三、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核准(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办理申请书;2批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