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主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20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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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松滋市主城区排水 (雨水)防涝综合规划 (2016-2030)文 本松滋市主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6-2030)文本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I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第二章 规划依据、原则及目标 .1第三章 排水防涝规划标准 .3第四章 城市雨水径流控制与资源化利用 .3第五章 雨水工程规划 .4第六章 城市防涝系统规划 .5第七章 近期建设规划 .7第八章 规划管理及实施保障措施 .8第九章 附 则 .9松滋市主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6-2030)文本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松滋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

2、制办法(2006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的规定,结合松滋市雨水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松滋市主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6-2030) (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二条 本规划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依据松滋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年)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 ,结合松滋市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第三条 本规划文本及其规划图册、规划说明书,适用于规划区内各项排水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凡在规划

3、区内的各项排水(雨水)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均应符合本规划文本及图册。第四条 规划名称及范围(1)规划名称松滋市主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6-2030)(2)规划范围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区范围一致,总面积约 37.37 平方公里,具体范围:北至金松大道、德胜鱼塘、民众路,南至楚城大道,东至民和路,西至望月路。第五条 规划期限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第二章 规划依据、原则及目标第六条 国家相关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 年 1 月 1 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 年 10 月 1 日)(3) 中华人民共和

4、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 1 月 1 日)(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 年 6 月 1 日)(6)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 50137-2011)(7)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 相关规划和技术实施文件(1) 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 (建城201398 号)(2)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建城2014275 号)(3) 松滋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4) 湖北省治涝规划报告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2012)(5)

5、荆州市暴雨强度公式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6) 松滋市 2011 年度防洪预案松滋市水利局(2011)(7) 松滋市城区道路专项规划(20162030)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8) 松滋市城区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32020)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9) 松滋市城区污水专项规划 (20162030)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第八条 相关标准、规范(1)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318-2000)(2)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805-2012)松滋市主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6-2030)文本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3) 室外排水设

6、计规范 (GB 50014-2006)2014 版(4) 防洪标准 (GB 50201-2014)(5) 泵站设计规范 (GB 50265-2010)(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7)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CJ 343-2010)(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9)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35-2002)(1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 (GB/T 18919-2002)(1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8920-2002)(1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

7、 18921-2002)(1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2005)(14)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69-2002)(15)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GB50332-2002)(16) 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 (CECS 138-2002)(17)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0289-98)第九条 其它资料(1)松滋市城区 1:1000 地形图、1:10000 地形图、城区管线普查图(2)松滋市水利局、气象局、 新江口水文站、松滋市城乡规划局、松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相关资料第十条 规划原则(1)以松

8、滋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为依据,结合城市排水现状和城市未来发展,通过深化、完善规划区内的雨水收集系统,雨水可以就近、便捷排入受纳水体;(2)遵循开发建设的时序性,坚持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排水工程的设计应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情况统一布置,按远期设计,分期建设,为远景发展留有余地。其中对近期工程作出分期建设的安排,在规划方案中,尽量使远期工程自成系统,减少远期工程对近期建设的干扰;(3)充分考虑现状,尽量利用现有渠道、湖泊的调蓄作用,保证一定的水域面积,使规划排水系统与现状排水系统合理地有机结合。在充分利用现状管网的基础上结合地形情况,遵照国家对城市市政工程建设最新要求,合理调

9、整雨水管网设计标准,改造和完善雨水排放系统,加强现有低洼地区雨水内涝的管理,适当改造低洼地区雨水排放条件和场地高程,解决城区积水问题;(4)与城市防洪规划、排水规划相衔接,避免排水标准异化,保证排水通畅;(5)结合松滋市城区地形条件,城区雨水排放采取“高水高排、低水低排、自排和抽排相结合”的原则,分区合理规划排涝水闸、排水渠道和泵站。在设计中注意雨水排放口与水体水位的关系,尽量做到重力自然排放,减少提升泵站等设施的建设和投入;(6)排水设施建设与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同步,认真执行先地下后地上,并与经济建设同步或合理超前发展;(7)排涝与水环境保护相结合。由于河道疏浚、堤防填筑、排涝泵站建设、挖压占

10、用土地等对众多环境要素产生影响,不可避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排涝规划要与水环境保护规划相结合;(8)规划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留有很大的空间,也就是可以在项目可研阶段研究的规划不加以任何限制,为工程采用当时的最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留出空间,以节省投资,提高效率。第十一条 规划目标(1)城市降雨强度不高于城市雨水管网设计标准时,城市地面不应有明显积水。(2)城市降雨强度不高于城市排涝系统设计标准时,城市不应出现内涝灾害。(3)城市降雨强度超过城市排涝系统设计标准时,城市在合理调度的情况下,城市运转基本正常,不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松滋市主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

11、2016-2030)文本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第三章 排水防涝规划标准第十二条 雨水径流控制标准现状建成区径流系数不大于0.65,规划建成区径流系数不大于0.5,特殊地区如仓贮区、立交桥等值应适当加大;设计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第十三条 排涝标准主城区20年一遇的最大24h降雨,城市排水系统能有效应对,不出现明显内涝。主要排水通道及排水闸、泵站排涝标准按应对20年一遇的最大24h降雨确定。第十四条 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P的选择(1)一般地区暴雨重现期取值为2年(P=2a)(2)学校、医院等重要地区暴雨重现期取值为3年(P=3a)(3)服务下穿道路的雨水泵站设计暴雨重现期取值为10-20

12、年(P=10-20a)。第十五条 排水体制的确定近期松滋老城区启动雨污分流改造,新建区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逐步实现全规划区内雨污分流。雨水管网按照远期分流制排水体制计算,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第四章 城市雨水径流控制与资源化利用第十六条 径流量控制(1)合理确定径流系数。老城区可在旧城改造过程中适当增加绿地率,结合景观要求增设集中调蓄水体。必要时可分散布置小型调蓄水池,以降低城市的径流量。(2)新建城区应采取低影响开发(LID)模式在后续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应结合用地布局设置下凹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可渗透地面、透水性停车场和广场,利用绿地、下沉式广场等公共空间蓄滞雨水。新建城区的硬化地面中,

13、可渗透地面面积不低于 40%;城市现有硬化路面的改造过程中应采用可渗透的新材料和工艺。第十七条 初期雨水污染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控制措施包括工程性措施、非工程性措施及其它措施。松滋市应以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加强污染源头的治理与控制。工程性措施:可持续城市排水系统(SUDS)、污水截污纳管、排水系统达标改造、新建调蓄池、下凹式绿地、河漫滩、人工湿地、土地处理系统等。非工程性措施:雨水利用、最佳管理措施(BMP)、低影响开发(LID)、地表清扫、管道疏通等。第十八条 雨水资源化利用松滋市主城区雨水资源化利用主要依据自身条件,可行的雨水资源化利用措施主要有:透水铺装、绿色屋顶、下沉式绿地、蓄水池

14、及雨水罐、植草沟。通过以上各类技术的组合应用,以实现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等目标。松滋市主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6-2030)文本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4)1.6(lg93205318tpq第五章 雨水工程规划第十九条 暴雨强度公式本规划采用荆州市新修订的暴雨强度公式: 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L/(sha);p设计降雨重现期(年) ;t设计降雨历时(min) ,t=t 1+t2 ;t1地面集水时间(min) ,视距离长短、地形坡度和地面铺盖情况,取 5-15 分;t2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min) ;第二十条 雨水规划原则雨水按高水高排、低水低排

15、、自排和抽排相结合,分散、就近排放的原则,分区排向受纳水体。第二十一条 雨水汇水区划分规划服务区按地势条件和排水方式及受纳水体,将主城区规划分为 4 个一级排水分区(A-D) ,可细分为 15 个二级分区:表5-1 规划雨水排水分区一览表分区序号 排水分区名称 区内面积(ha) 排水出路 排水方式 (最低水位) 备 注 A1 区 周家冲排水区 342.2 杨家庙河 自排A2 区 黎家冲排水区 201.8 杨家庙河 自排A3 区 杨家庙河排水区 740.4 幸福渠下游 自排A4 区 刘家河排水区 845.5 幸福渠下游 自排A5 区 幸福渠下游排水区 543.8 松滋新河 自排B1 区 陈家冲北

16、支排水区 355.0 陈家冲盘山渠 自排B2 区 盘山渠(陈家冲) 排水区 495.0 木天河 自排C1 区 牟家岗渠排水区 184.3 红旗渠、松滋 西河 抽排 (35.0m) 44.1m(50 年一遇洪水位) C2 区 工农渠排水区 382.2 红旗渠 自排C3 区 幸福渠上游排水区 292 幸福渠下游 自排C4 区 红旗渠排水区 564 小南海 倒虹抽排C5 区 德胜渠排水区 152 德胜渠 抽排(37.5m) 44.2m(德胜泵站) D1 区 王民直渠排水区 531 松滋西河左岸 抽排(37m) 44.2m(大桥泵站) D2 区 大公漕排水区 647 松滋西河左岸 抽排(35.8m)

17、44.1m(李家湖泵 站)D3 区 西灌渠排水区 1132 松滋西河左岸 抽排(35.0m) 44.0m(解放泵站) 第二十二条 雨水管网布置和管道设计要求依据雨水分区,各排水区雨水管独立就近排放至受纳水体。设计要求:(1)本次雨水管道设计最小管径为 d600mm,坡度一般顺道路坡度,但不小于1.0,以满足不淤流速的要求;(2)最大管径为 d2000mm,设计流速不大于 5m/s,超流速段采用分级跌水;(3)为方便支管接入,本次雨水管的起端覆土采用 1.5 米。雨水排出口在满足覆土要求和其它管线穿越的前提下尽量抬高,保证能半淹没出流。雨水管网布置:规划近期主要在幸福渠、工农渠、牟家岗两侧修建污

18、水干管,将现有合流制渠道改造为雨水渠道,远期将全部区域的排水体制改造为分流制。管网改造方式和原则如下:老城区合流管多为双侧布置,在排水管道改造时,如一侧合流管满足分流雨水排放要求,直接改造为雨水管道;如两侧管道或单侧布置管道均不能满足雨水排放要求,在道路改造时重新埋设雨水管;污水管由现有小管径管道改造。第二十三条 排涝泵站及其他附属设施本次规划结合总体规划以及道路竖向规划,按照“充分尊重现状地形地貌、自然水系,进一步梳理城区排水系统,尽量减少雨水泵站设置”的原则,主城区共设置 6 座雨水排涝泵松滋市主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6-2030)文本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5站,其中扩建

19、 5 座现状排涝泵站,新建字纸篓泵站。表5-2 规划改建(扩建)排涝泵站泵站名称 泵站位置设计重现期(a)服务区域区内面积(ha)现状规模(m 3/s)设计流量(m 3/s)最低水位(m)站外最高水位(m)装机容量(kW)占地 (m 2) 备注德胜闸电排站松滋大桥(德胜) 20 德胜渠 152 4.2 4.8 37.5 44.2 420 2000 扩建牟家岗电排站松滋二桥(牟家岗) 20牟家岗渠南段+红旗渠85.8 1.0 5.0 35.0 44.1 500 3000 扩建大桥电排站松滋二桥(林家岸) 20 王民直渠 531 3.0 5.0 37.0 44.2 500 1200 扩建李家湖电排

20、站松滋四桥(丝南大队) 20 大公漕 647 15.6 20.0 35.8 44.1 2000 2000 扩建松林垱泵站 松林垱 20 红旗渠 940 7.0 15.0 30.5 38.0 1500 1800 扩建字纸篓泵站飞利浦路以东,字纸篓闸20 牟家岗渠北段 98.2 - 4.2 35.58 44.1 500 1200 新建第六章 城市防涝系统规划第二十四条 平面与竖向控制依据总规的用地布局,利用规划的滨河绿地建设滨河湿地公园、下凹式绿地或初期雨水调蓄池,既能美化城市环境,又能起到雨水调蓄作用,减少地面径流和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本规划基本维持总规的平面用地布局,不对用地结构进行调整。第二十

21、五条 城市内河水系治理规划内河整治以排水防涝为主,兼顾城市景观要求。内河水系应尽量采用生态缓坡,以便水体交换和初期雨水的源头处理。规划近期主要对牟家岗渠、杨家庙河进行改造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渠道整治、河道清淤和护岸绿化工程等,牟家岗渠改造长度约 2.0km,杨家庙河约 3.5km。(1)杨家庙河、盘山渠、刘家河为山丘冲沟,现状局部河道蜿蜒,坡度过大,流速过高,在改造时局部河道需重新规划路线使河道顺畅,并在适当位置设置溢流坝降低流速。(2)工农渠、牟家岗渠和幸福渠上游在老城区段现状为盖板沟,其两侧建筑物密集,局部建设在盖板沟之上,由于渠两侧建筑拆迁难度大,故三条渠无法改造扩宽,规划改造时主要是清淤

22、并下挖增加有效水深及过流断面,再则通过雨污分流改造减少流量。(3)其他河渠改造主要是进行渠道整治、河道清淤和护岸绿化工程等,护岸绿化时,可沿河渠设置下凹式绿地和植草沟等 LID 低影响开发工程。其中红旗渠结合稻谷溪生态湿地公园建设为景观渠,断面扩宽到 40-60m,其他河渠在现状断面的基础上按二十年一遇排涝设计标准进行拓宽,水深基本维持现状。松滋市主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6-2030)文本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6表 6-1 内河沟渠断面分段设计改造表河流名称 分段 现状底宽 (m) 设计底宽 (m) 备注陈家冲北支渠白云边大道贺炳炎大道 4-6 8 局部设溢流坝乐乡大道玉岭北

23、路 10 15 局部设溢流坝盘山渠(陈家冲段) 玉岭北路兴业路 16-18 20德胜渠 立业路松滋西河堤 5-7 8玉岭南路高成大道 2 2 挖深 0.5m高成大道沙桥路 4 4 挖深 0.5m幸福渠上游沙桥路杨家庙河 4 8新星路乐乡大道 1-2 2 挖深 0.5m乐乡大道沙桥路 3-3.5 3-3.5 挖深 0.5m工农渠沙桥路稻谷溪 4 8牟家岗渠(北段至字纸篓闸) 乐乡大道字纸篓闸 3-3.8 4 挖深 0.5m牟家岗渠(南段) 乐乡大道牟家岗闸 3.8 4 挖深 0.5m牟家岗闸稻谷溪 4 30红旗渠稻谷溪松林垱闸 12 20-40 景观渠望月路乐乡大道 3-6 6 局部设溢流坝黎家

24、冲渠(杨家庙河北支渠) 乐乡大道高成大道 6-8 8望月水库白云边大道 5-6 8 局部设溢流坝周家冲渠(杨家庙河南支渠) 白云边大道杨家庙河 6-8 10双裕路云鹤路 6 15杨家庙河云鹤路幸福渠 10 18云鹤路白云路 4 10刘家河白云路幸福渠 8 12杨家庙河刘家河 10-12 20幸福渠下游刘家河松滋新河 12-15 25民众路金华路 3-4 4王民直渠金华路新红渠 4 6三横渠新红渠 12-15 18大公漕新红渠李家湖泵站 15-20 20三横渠东城大道 12-18 25西灌渠东城大道解放闸 18-30 30第二十六条 城市涝水行泄通道规划城市涝水行泄通道应优先考虑地表的排水干沟、

25、干渠,在实际降雨超过设计排涝标准时,城区实行应急管理,对低洼处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允许将实行管制的道路作为临时涝水行泄通道。松滋市主城区涝水行泄通道以现有的盘山渠、杨家庙河、大公漕等各冲沟为基础,同时部分主干道如乐乡大道、贺炳炎大道等和主雨水干管也可作为作为超标雨水行泄通道。渠道走向依自然地势,宽度尽可能加大,深度不宜超过 3.0m,边坡不做护砌,种植本土耐涝植物。第二十七条 城市雨水调蓄设施规划根据松滋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对绿地水系和景观规划的总体方案,结合城市低影响开发(LID)要求及现状城区水塘,合理布置城市雨水调蓄设施。城市雨水调蓄设施的布置,可有效减少雨水径流量,控

26、制初期雨水污染。规划新建城市湿地公园、下凹式绿地和广场等调蓄措施,作为城区临时雨水调蓄空间。表 6-2 规划雨水调蓄设施规划建设调蓄总面积(ha)水域面积(ha)调蓄水深(m)调蓄容积(万 m3)下凹式绿地面积(ha)下沉深度(m)调蓄容积(万 m3)总调蓄容积(万m3)德胜泵站 1.0 - - - 1.0 1.0 1.0 1.0牟家岗泵站 1.0 - - - 1.0 1.0 1.0 1.0字纸篓泵站 1.0 - - - 1.0 1.0 1.0 1.0大桥泵站 2.0 - - - 2.0 1.0 1.0 2.0李家湖泵站 3.0 - - - 3.0 1.0 1.0 3.0月牙公园 2.0 2.

27、0 1.5 3.0 3.0 1.0 3.0 6.0乐乡公园 10.0 3.0 1.0 3.0 7.0 1.0 7.0 10.0言程公园 9.0 9.0 1.0 9.0 9.0白云边公园 8.0 - - - 8.0 1.0 8.0 8.0马鬃岭湿地公园 155.0 155.0 1.0 155.0 - - - 155.0稻谷溪湿地公园 44.0 44.0 1.0 44.0 - - - 44.0第二十八条 与防洪设施的衔接本次规划已对沿松滋西河排涝泵站进行改造,使主城区排涝标准提高到 20 年一遇,确保各主要排水通道均能较好的排入内河水系,在设计标准下的城区不存在涝水。经软件分析,松滋市在管网系统和

28、排涝系统规划后,主城区基本无较大范围和较深的积水,内涝程度得到大大缓解,给居民生活和城区建设带来了保障。故本规划的防涝设施与城市防洪设施的衔接较好。松滋市主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6-2030)文本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7第七章 近期建设规划第二十九条 近期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实施原则本规划近期建设主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之近期建设规划,结合松滋市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松滋市行政文化片区、白云新城片区和老城商贸片区建设情况,以及规划局提供的近几年发展重点,依照“关键工程优先、新建地区配套、旧城逐步改造”的原则,确定近期建设规划的时序。第三十条 近期建设工程量表 7-1 近期规划新

29、(改)建排水管渠编号 项 目 管径(mm) 新建(改造)管道长度(m) 综合单价(元/m)1 级钢筋砼管 D2000 285 45002 级钢筋砼管 D1800 785 37503 级钢筋砼管 D1500 2050 32004 级钢筋砼管 D1200 3030 31505 级钢筋砼管 D1000 8510 30006 级钢筋砼管 D800 7150 2360总工程量 21510近期投资(万元) 6273.5表 7-2 近期规划新(改)建雨水泵站泵站名称 泵站位置 设计重现期 (a) 设计流量(m 3/s) 装机容量 (kW) 单价(元/kW) 投资(万元)牟家岗泵站(改) 牟家岗 20 5.0

30、 500 6000 300字纸篓泵站(新) 字纸篓 20 4.2 500 6000 300表 7-3 城市内河水系综合治理名称 整治长度(m) 单价(万元/m) 河道治理投资(万元)牟家岗渠 2000 9250 1850.0杨家庙河 3500 10800 3780.0投资小计(万元) 5630.0表 7-4 规划雨水调蓄设施规划建设 总面积(ha) 水域面积(ha) 调蓄水深 (m) 调蓄容积(万 m3)单价(元/m3)乐乡公园 3.0 3.0 1.0 3.0 300牟家岗泵站 1.0 1.0 1.0 1.0 300字纸篓泵站 1.0 1.0 1.0 1.0 300投资小计(万元) 1500.

31、0表 7-5 落实低影响开发(LID)工程措施新建下凹式绿地(万m 2)新建下凹式绿地投资(万元)新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万m 3)新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投资(万元)新增可渗透地面、广场、停车场(万m 2)可渗透地面、广场、停车场改造投资(万元)2.0 120 3.0 300 5 1500投资小计(万元) 1920表 7-6 信息化与管理设施城市排水设施GIS系统投资(万元)城市水力模型投资(万元)城市排水防涝数字信息化管控平台投资(万元)在线雨量站建设(个)在线雨量站投资(万元)模型后期每年维护与更新投资(万元)800 50 600 2 200 120投资小计(万元) 1770表 7-7 近期

32、建设项目投资总计项目 新建(改造) 管网 新建(改建) 雨水泵站 内河水系综合治理 雨水调蓄设施 低影响开发 工程 信息化与管 理建设投资(万元) 6273.5 600 5630 1500 1920 1770总投资(万元) 17693.5松滋市主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6-2030)文本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8第八章 规划管理及实施保障措施第三十一条 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排水防涝管理应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由一个部门牵头协调或成立更高的领导小组(常设办公机构,以下简称总责任人),总体负责排水防涝规划目标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 制定 LID 技术标准、工程方案和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落实管

33、理措施(1)成立管理机构。(2)实行排水许可制度。(3)加强管理设施建设。第三十四条 应急管理 建立完善城市暴雨内涝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和排水防涝应急指挥调度体系,结合雨情、水情、工情变化等情况,科学修订排涝预案,明确预警等级、内涵及相应措施和处置程序。加强预案动态管理,构建技防、物防和人防相结合的应急处置平台。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配备必要的应急机泵、挖掘机、装载机和吊车等排涝抢险设备,所有排涝泵站须配备双回路供电系统或应急发电设施。重点做好下穿式立交、低洼地区等易淹易涝片区防范和应急处理准备,落实应急排水防涝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和演练

34、,提升渍涝灾害应急应对能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汛期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内涝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生超过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时,城建、水利、交通、园林、城管等多部门应通力合作,必要时可采取停课、停工、封闭道路等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有效措施。第三十五条 建设排水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排水信息自动化监控和管理,以方便调度和决策。第三十六条 用地保障措施将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控规,确保用地落实。 第三十七条 资金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始终坚持利用市场和开放的机制,大力培育和引进多元投资主体,不断拓宽筹融资渠道,扩大投资规模。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

35、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省和松滋市的资金支持。充分利用国内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等优惠贷款,扩大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规模。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始终坚持利用市场和开放的机制,大力培育和引进多元投资主体,不断拓宽筹融资渠道,扩大投资规模。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省的资金支持。第三十八条 法律法规保障措施规划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排水防洪管理法规及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所编制。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坚决贯彻实施松滋市主城区排水(雨水)防涝

36、综合规划并保证其建设及管理质量。本范围内的排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必须遵循本规划的要求,并报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第三十九条 其他保障措施(1)城市发展严格坚持蓝线控制,严禁占用河道、水面,为蓄洪、泄洪提供保障。(2)保障城市绿化用地,保护城市周边湿地,有效的实现径流量控制。(3)按照新的设计标准进行管网设计和施工。(4)加强对现状排水管线的维护,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5)建立管理部门负责制,加强监管力度。第四十条 建立健全法律机制(1)确立本规划的法律地位,一经批准就应在公示后执行。(2)加强本规划管理的严肃性,严格管理建设项目,明确规划的审批、修改的办法和程序。(3)对违反规划的个人和单位必须按明确的法律程序,分清责任,予以处罚。(4)进一步制定排水规划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地方法规或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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