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街道九顷路梅桥路-振兴路临时道路工程.DOC

上传人:国*** 文档编号:675016 上传时间:2018-10-27 格式:DOC 页数:120 大小:1.13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梅林街道九顷路梅桥路-振兴路临时道路工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0页
梅林街道九顷路梅桥路-振兴路临时道路工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0页
梅林街道九顷路梅桥路-振兴路临时道路工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20页
梅林街道九顷路梅桥路-振兴路临时道路工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20页
梅林街道九顷路梅桥路-振兴路临时道路工程.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0梅林街道九顷路(梅桥路-振兴路)临时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招 标 人: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 (盖章)招标代理人: 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时 间:二一七年十二月0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投标人须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 总则 .152. 招标文件 .173. 投标文件 .184. 投标 .225. 开标 .226. 评标 .237. 合同授予 .24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49. 纪律和监督 .2510 违约 .2611 中标承诺 .2612 行贿犯罪查询 .2613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 .261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6第三章 评标办法 .29

2、评标办法前附表 .301. 评标方法 .322. 评审标准 .323. 评标程序 .32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80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81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115第八章 图纸 .1160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17GC060273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 工程名称:梅林街道九顷路(梅桥路-振兴路)临时道路工程 1.2 工程概况:本工程是梅林街道九顷路(梅桥路振兴路)临时道路工程,南起梅桥路,北至振兴路,全长 211.03 米,本工程标准横断面总宽 23.5 米,横断面布置型式详见设计图纸,按照城市支路设计,路段设计速度为 30Km/h。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

3、路、排水、人行道、出水口及给水管加固等项目。道路工程为沥青砼路面,人行道为 6cm 厚彩色联锁式路面砖,机动车道沥青面层采用三层结构,非机动车道沥青面层采用二层结构,全段道路面积 4345M2(含平石面积),人行道面积 537 M2(含侧石面积)。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管道已由建设单位另行设计施工,所有雨水主管、预留管均采用国际钢筋砼级承插式管道,钢筋混凝土检查井、D400 重型复合材料井盖(箅)。工程造价 2445384 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 120 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3 招标内容:道路、排

4、水、人行道、出水口及给水管加固等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 年 12 月 13 日 9:30 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2 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3 投标人须为宁建发【2017】30 号文件关于公布 2017 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7 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2.4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

5、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2.5 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2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2.6 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2.7 投 标 人 配 备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须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含临时 )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

6、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2.8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 3 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 1 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2.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三、其他要求3.1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 年 1 月 1 日至2017 年 12 月 13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 ”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

7、海县检察院查询的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四、开标时间和地点4.1 开标时间:2018 年 1 月 4 日 14 时 0

8、0 分4.2 开 标 地 点 : 宁 海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宁 海 县 桃 源 街 道 金 水 东 路 5 号 五 楼 ) , 具3体 开 标 室 见 当 日 公 告 栏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六、招标文件获取2017 年 12 月 13 日 9:30 时 起 在 宁 海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信 息 网( http/:) 网 页 下 方 下 载 。七、投标保证金:1、帐 户 名 称 : 宁 海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保 证 金 专 户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4、保 证 金 金 额 : 人民

9、币肆 万 元 。5、截止时间:2018 年 1 月 4 日 13:00 时前实际到账。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7、根据关于开展宁海县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保证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宁金201722 号)文件要求已办妥工程投标保证金保险的企业,只须提供承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无须按上述要求再提供投标保证金。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宁海县梅林街道 联系人:林启平

10、联系电话:13566559569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时代东路 321 号二楼联系人:陈冬燕联系电话/传真:13968328873/0574-652076534投标人须知5第 1 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宁海县梅林街道 联系人:林启平 联系电话:135665595691.1.3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海县时代东路 321 号二楼联系人:陈冬燕联系电话/传真:13968328873/0574-652076531.1.4 项

11、目名称 梅林街道九顷路(梅桥路-振兴路)临时道路工程1.1.5 建设地点 本工程南起梅桥路,北至振兴路。1.1.6 建设规模本工程南起梅桥路,北至振兴路。建设规模:全长211.03 米,本工程标准横断面总宽 23.5 米,横断面布置型式详见设计图纸,按照城市支路设计,路段设计速度为 30Km/h。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人行道、出水口及给水管加固等项目。1.1.7 工程造价 2445384 元1.1.8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1.1.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1.2.1 合同形式 单价合同1.2.2 资金来源 自筹1.3.1 招标内容道路、排水、人行道、出水口及给水管加固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

12、清单)1.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 1 月(以开工报告为准)61.3.3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1.3.4 安全要求 合格。1.3.5 工程类别按市政道路工程三类计取,弹性费率取中值,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企业管理费按浙建站定201623 号文件计取、民工工伤保险费按甬发改投资2014540号计取。税金按 11%计取。1.3.6 报价要求上限 2259033 元;下限 2165858 元(均含本数)其中:暂列金项目费用 116000 元(含税、民工工伤保险费)均未下浮1.4.1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

13、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为宁建发【2017】30 号文件关于公布2017 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2017 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5、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6、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省外企业还应提供

1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7、投 标 人 配 备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须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7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 3 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 1 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

15、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1.9 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以便对该工程整体状况有较多了解,并结合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认真做好投标工作。1.10 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在 2017 年 12 月 19 日 15 时 30 分前对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1.11 分包 分包前须征得业主书面意见并符合有关分包规定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及补充资料在同一网页下载。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 16:30时前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澄清、修改、补充,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2.3 招标紧急通知时间 2018 年 1 月 3 日 16:30 时前3.2.4 工程报价方式 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3.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 60 天内(含 60 天)3.4 投标保证金 1、帐 户 名 称 : 宁 海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保 证 金 专 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