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的重点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两个“角色” 我们通过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风险与产生风险的主要因素进行阐述后,就可以综合概括出小额贷款公司出现重大风险的主要原因就是其不恰当的经营行为。该不恰当的经营行为要么表现为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与禁止性规定(包括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要么是选择了向错误的贷款客户发放了错误的小额贷款(包括没有预见到系统性风险而发放了小额贷款);或两者兼而有之。简而言之,“不恰当的经营行为”就是指“违规行为与错误的贷款决策或不当的贷款操作”。其分别对应着小额贷款公司的两大风险,即合规风险与贷款损失风险。当合规风险与贷款损失风险暴露达到一定程度,小额贷款公司就会产生声誉风险与持续经营风险,从而撼动小额贷款公司盈利、发展和生存的根基,严重的会导致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破产、解散的后果。 只有明白了产生重大风险的主要原因,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才能抓住重点。这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始终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两个角色:债权人角色和市场经营主体角色。债权人角色要求其不断地识别、分析、评价与预测那些影响各个债权资产安全的各种重要风险点与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