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贷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贷后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通则、贷款管理责任制度、贷款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后至贷款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贷后管理内容包括信贷档案管理、客户维护和贷后检查、贷后风险预警及处置、贷款本息收回、不良贷款管理、贷款风险责任认定、贷款管理责任移交、贷款总结评价等。 第三条 贷后管理坚持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约束机制、及时预警风险、有效控制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 贷款责任人包括贷款发放责任人和贷款管理责任人。 贷款发放责任人是指贷款发放过程中履行调查、审查、审批等职责并对形成贷款风险需承担相应责任的相关人员。 贷款管理责任人是指贷款发放后履行搜集整理信贷资料、客户维护、贷后检查、贷后风险预警及处置、本息收回、不良贷款管理、贷款总结评价等日常管理工作职责的公司信贷岗位人员。第二章 信贷档案管理 第五条 信贷档案以客户为单位建立内容包括客户及担保人基本情况(含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