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大队部组织机构及职责介绍学校少先队组织最高领导为少先队大队部,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文娱部、体育部、纪律部、劳动部、生活部。根据大队部组织机构,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旗手1名,副旗手2名,组织部2名,宣传部2名,纪律部2名,文艺部2名,学习部1名,体育部1名,生活部1名,劳动部1名,分管各中队部门工作。大队部部门职责:大队长:1.统领大队委所有工作,召集并主持队委会、中队长联席会,研究、讨论、布置工作,交流工作经验,进行工作总结。2.检查队委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帮助并检查各部长(各职能部)工作。3.负责组织大队活动,召开队员大会。4.主持“小干部学校”,培训积极分子。副大队长:1.副大队长设两名,协助、配合大队长进行工作。2.其中一个副大队长分管大队旗手、生活部、劳动部、纪律部、组织部的工作,负责每周“服务之星”的评比,负责整理、保管大队部长会的文件和资料。3.另一个副大队长分管鼓号队、文艺部、宣传部、体育部、学习部工作。负责组织各监督岗检评、成绩汇总与公布等工作,并配合进行“星星班级”的评选。旗手及护旗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