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1.技术交底制度1.1.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并负责报送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1.2.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基坑支护、桩基础、基坑降排水、脚手架等应制定专项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1.3.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变更等情况,技术措施作更改、补充、完善时,也应做好审批手续。1.4.在施工前,对质量计划中的关键工序控制标准和要求、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参加施工的有关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1.5.其他方面的技术交底工作由项目部施工人员负责分级进行。1.6.对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内容应齐全详尽,并能结合工程实际。1.7.技术交底不论采用口头方式、还是采用样板引路或示范操作等何种方式,均要用文字记录并存档。2.三检(自检、互检、专职检)制度为了保证每一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能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以建立健全施工中的“三检”制度。通过加强对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