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宫器材采购合 同甲方: 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释义(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1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1.2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1.3文中“年、月、日”均指公历年、月、日。 2.合同标的 2.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文体器材。 2.2产品描述(产地、型号、规格) 见采购清单(以清单内容为准) 2.3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3.合同价款 3.1单价及总价 见采购清单 3.2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运费、安装费。 4.支付方式 少年宫经市县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向财政申拔资金,资金到位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90%,即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余款(货款总额的10%)即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00),作为质保金,半年内无使用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