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人民政府、各产煤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今年8月份以来,我省煤矿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极其严峻,为遏制煤矿事故的再发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 73号),明确要求“五类煤矿一律停产整顿”,为了确保停产整顿煤矿的整改方案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特提出以下煤矿停产整顿整改方案的主要内容,请各市(州、地)、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分级审查煤矿整改方案时,按此要求严格把关,抓好落实。一、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按照突出管理的矿井整改方案的主要内容1、必须按要求设立防突、抽采专业机构。2、必须配备满足防突工作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和防突工。3、矿井必须有防突设计,设计必须有针对性的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开采煤层群的矿井,必须选择不突出煤层作为保护层先行开采;开采单一煤层的矿井,必须采用顶(底)板穿层抽放的消突措施。4、必须按要求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并确保抽采系统投入正常使用;防突钻机和仪器仪表的配备必须满足防突工作的要求。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