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问题的立法探析康咏凯 11105022043摘 要: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它附属物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属于他物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一般具有期限性、无偿性和不可处分性。居住权制度有利于保障部分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体现了民法的人文关怀精神,符合现代人权保障的要求;此外,居住权制度将物的所有和利用相分离,有利于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物的使用价值,这与现代物权法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应当说,居住权制度作为物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法律价值。我们应当立足于我国社会的现实需求,吸收司法实践中的宝贵经验,借鉴国外优秀的立法成果,考量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以更深的认识,更广的视野,着力构建符合我国物权体系和现实需求的居住权制度,及早将其纳入现行物权法规定之中,从而使其更好的发挥其应有的制度价值和社会功能。关键词:居住权;物权法;人役权;体例安排引言2002年物权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了居住权的概念,2005年的物权法草案第四次审议稿较为详细地规定了居住权制度,但该草案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