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一、工作制度 1、居委会干部要实践“三个代表”,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党和 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居民委员会工作。 2、热心群众工作,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大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班子内部团结合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书记全面负责,其它成员协助书记搞好本职工作。 4、实行坐班工作制,坚持每天上班碰头,对于布置得工作按时完成,不得当面接受背后抵制。5、以身作则,事事走在群众前头,做群众的表率。 二、服务承诺制度 1、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 标准。 2、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耐心接待并实行承诺,明确办理时限和解决程度,建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三、居委会考核制度 1、居委会考勤由专人负责。 2、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每天早晨8:30分之前签到,由专人负责保管签到簿,不按时签到者按迟到或旷工对待。 3、不论病、事假,需有书面请假条,逐级审批,请假半天,由书记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管委会分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书记请假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批准。 4、如因急事不能事先或当面请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