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资 核 算 管 理 规 定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工资核算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提高工资核算工作质量,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公司全体员工工资核算工作的管理。三、核算管理1、工资核算由财务部按行政部出具考勤、奖惩进行核算;2、薪金计算方法2.1公司计时员工按出勤日计薪,以自然月为计算周期。2.2公司计件员工工资按其实际产能核算。(月工资=产能*工价)3、全勤奖3.1公司所有员工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核算工资。当月无请假的,发全勤奖100元。4、加班一线计时员工加班费 元/小时,计件员工加班费 元/小时;加班时间不足半小时的忽略不计,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公司管理、销售及行政后勤人员无加班费。5、轮休由于公司原因(如:经营淡季)安排轮休放假,假期只发放放假补贴,不发工资。放假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于其它原因放假的不发放工资。(如不可抗力等原因)。 四、工资发放及工资条1、财务部每月根据员工本月出勤情况以及奖惩情况核算完工资后,出具工资条。2、工资凭条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