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接送与幼儿家长安全协议书为确保幼儿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需要和家长密切配合,明确双方职责,特拟定校车安全协议书具体事项如下: 1、我为离园较远、不方便入园的幼儿提供校车接送,并承担行车间幼儿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幼儿,应由家长提出申请,方能乘坐校车。 2、接送校车保证证照齐全,车辆符合校车标准,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3、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4、校车必须配备12名随车人员(教师或保育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5、校车运行途中,随车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管理好车内幼儿,防止幼儿在车内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幼儿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根据各小区或本地方幼儿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7、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接送自己的孩子,家长和接送人员在幼儿上、下车时必须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幼儿无人牵领独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