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树立各级管理层均对安全负责的一种安全文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是指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第三条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规程制度的完善、安全管理上的漏洞、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从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等。第四条安全检查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程、危险源(点)及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岗位特点以及生产要求进行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第二章安全检查的分工第六条公司领导的安全检查:1、正职对副职安全工作的检查。2、主管领导对主管职能部门和分片单位安全工作的检查。3、领导主持的专项安全工作检查。第七条公司安全部门的综合检查:1、对各部门、各生产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