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2009-3-23 15:57中国税务报【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一、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财务通则并没有对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只是对企业的费用支出作了原则性规定,以及规定了不得由企业承担的支出。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七条:企业实行费用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应当建立必要的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制度。第四十六条: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从企业财务通则来看,只要是合理的并且不是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没有对差旅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作出规定,第九十四条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成本的间接费用中包括差旅费,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