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费报销审批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标准和报销审批办法,达到既提高出差人员办事效率,又节约费用开支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第二章 差旅申请的规定第三条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事先应填报公司统一印制的差旅申请单,说明出差事由、时间、地点、出差人等内容,经部门领导同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出差手续,财务部依据差旅申请单办理借款。第四条 各部门在安排出差任务时,要严格控制人数和出差时间,落实出差人员的具体工作任务,并要做到事后对照检查。除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外,公司其他领导出差一律不得带专职随从人员。第五条 差旅费的借支金额,严格按公司的费用报销标准和差旅费报销单计算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以及批准的专项费(如定额的会议费、专用业务费等)等费用需用额预计。第三章 报销规定第六条 出差人员事前经公司领导同意,因私绕道的,其绕道的交通费用、绕道期间的食宿费一律自理,不得报销。第七条 出差的长途交通费用在本规定范围内的凭据报销;住宿费、市内及短途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