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绩效工资制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逐步建立完善的适应企业特点的有效激励机制,不断调动广大职工的劳动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企业凝聚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法,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水平及社会劳动力平均工资水平增长幅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内部分配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形式,把按劳分配和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差距,向复合型高层次、高水平、高技能人才和主要、关键岗位倾斜;坚持绩效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通过对单位职工的日常和定期考核,确定不同岗位岗级或同一岗级不同档次的工资标准,根据职工岗位变动情况,随时调整收入标准,实行岗变薪变。坚持工资水平与公司经济效益挂钩的原则,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状况上下浮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岗位在岗职工;技术人员、营销人员实行项目承包、提成工资制的。 第二章 工资基本形式、构成 第四条 岗位绩效工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