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各子公司:关于印发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文财201124号)下发后,各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并陆续反映了在执行中的一些问题。为加强出差及其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公司对部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差旅费管理办法二一三年七月八日附件: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差 旅 费 管 理 办 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及其财务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做到既保证出差人员工作需要,又控制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职能部门、事业部、中心、北京分部和子公司(以下统称机构)执行本办法。各事业部和子公司在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因公到异地办理公务、参加会议等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因公在机构办公所在地外出办事或加班晚归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