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岗位能力评价标准一、目的 为了规范各级人员的综合能力考评标准,正确评价员工岗位能力,体现“以人为本,综合评价”的指导原则,确保各级人员的综合能力及素质得到有效识别,为有效任用各级人员提供明确的判定依据,特制订本考评标准。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产业公司全员岗位能力评价。三、职责 (一)各部门直接负责人:负责按照此标准的要求对所辖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评价。 (二)各事业部/中心负责人:负责按照此标准的要求对所辖员工或部门直接负责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评价。 (三)公司领导:负责按此标准的要求对各事业部/中心负责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评价。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回收评价表,与各评价人进行面谈,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对得分进行统计与汇总,根据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及日常工作情况,有权提出质疑及评分的修订,避免做多错多,错多罚多的现象发生。四、评价方法 (一)一般员工:采用自上而下的评价方法,由各负责人对所辖部门人员进行评价,权重占100%。 (二)中高层管理人员:采用自上而下的评价方法,由各负责人对所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