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分工及措施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园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特制定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的细则。一、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魏玉昌副组长:王月红 孔祥梅 成 员: 孔祥燕 徐欢 高蓉 吕忠萍 辛忠辉 徐龙 张鑫 各班班主任二、分工责任、齐抓共管、强化安全职责 幼儿园内的安全工作由幼儿园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由园长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具体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如下:1、幼儿在班级里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师与保育员共同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2、幼儿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目老师负责,科目老师为第一责任人。3、幼儿在户外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负责,并共同为第一责任人。4、食堂食品卫生的安全工作由保健老师负责,保健老师为第一责任人。5、安全工作检查有保健老师负责,财产、消防、食品、锅炉、餐梯的安全工作由后勤总务全面负责,做好监督工作。6、园内各部门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三十分钟之内向园长室或领导小组成员报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