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工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施工部位或 层 次施工内容交底项目临时用电交底日期交底内容:施工用电1一般规定 1.1施工用电设备数量在5台及以上,或用电设备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用电施工组 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 1.2施工用电应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挡案,定期经项目负责人检验签字。 1.3施工现场应定期对电工和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 1.4施工用电应定期检测。 2用电环境 2.1与外电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和堆放构件、材料等。 2在架空线路一侧施工时,在建工程应与架空线路边线之间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安全操作距 离不得小于下表数值: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表2.1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架空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4m6m8m10m 3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缘最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