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规章制度一、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制度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是重大问题有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主要是:1、对本单位党组织的指示、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的贯彻执行意见和措施;2、就召开本单位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重要事宜,向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请示报告;3、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方案及所要讨论的事项;4、工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大活动;5、工会经费预、决算及重大财务支出;6、必须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二、工会定期向同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制度 工会要自觉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定期限党组织汇报工作,即使提请党组织讨论重大事项。提请党组织讨论的重大事项主要有:1、贯彻上级党委对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上级工会的重要决议的意见;2、好开会员(代表)大会的方案、工会工作报告及主要领导成员的推荐人选等;3、召开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方案及所要讨论的事项;4、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及职工群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