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Part 1: Chemical hazardous agentsGBZ 2.1-2007 代替GBZ 2-20022007-0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2007-11-01 实施前 言此次修订将GBZ 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分为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和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自本部分实施之日起,GBZ 2-2002中相应的内容作废。本部分与GBZ 2-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a)进一步明确了职业卫生标准所采用的概念及其定义,并增加了以下内容:超限倍数及其应用;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和空气动力学直径的定义;化学物质的致癌性参考分类、标识及其应用;致敏性物质的标识及其应用;经皮标识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