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T 229.4-2012)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发布四个部分: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第2部分:化学物;第3部分:高温;第4部分:噪声。本部分是GBZ/T 229的第4部分。本部分是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河南省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生、李涛、孙伟、何丽华、张敏、周世义、杜燮祎。1 范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4部分:噪声GBZ/T 229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原则、分级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