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教育制度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班组教育、教育、企业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2、各级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应付差使。3、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负责,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工作。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