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工作管理制度根据的约定组建驻地项目监理部,公司签发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授权任命书,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为监理工作的各项目标的实现,有必要建立一系列的监理工作,用制度的有效运行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我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有: 一、委派公司驻现场项目监理部制度 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后,即根据合同的约定组建驻地项目监理部。公司签发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授权任命书,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并与监理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该项目监理部组成及职责分工情况。 二、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制度 1、监理规划 依据我公司质量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要求,在监理合同签订1个月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编写内容和方法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编写完成后,总监签字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签字。 监理规划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受发文进行登记。 2、监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中要求: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部应编制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