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长负责制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贯彻有关教育体制改革的精神,决定在重渡沟管委会中心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特制定园长负责制工作实施条例。第二条 实行园长负责制,幼儿园党政职能分开,园长的职责、权限与奖惩统一,提高管理效能,增强幼儿园活力。第三条 园长是幼儿园的行政全权负责人,统一领导幼儿园的教学、行政、后勤等工作。第三条园长对幼儿园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全园教职工负责。第二章 园长的职责第五条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制度和计划,带领全园教职工,按照培养目标,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第六条 根据上级的指示,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提出或拟定幼儿园远(近)期发展规划、幼儿园规模、专业设置、基建(扩建)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招生计划,上报审批并组织实施。第七条 根据精简效能及统一指挥原则,提出幼儿园机构设置和编制意见,报上级审批或备查。第八条 制订和实施岗位责任制、以及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第九条 对幼儿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行全面的领导,统一协调。抓好幼儿园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园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