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长聘任书甲方:聘任单位:乙方:应聘人员: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聘约:一、甲方聘任乙方园长职务,聘任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任职期满前,甲方根据需要和乙方在任职期间的实绩,提出连聘和解聘意见,并通知乙方。三、乙方应履行的具体职责。四、甲方保证乙方在任职期间内,按照有关规定领取相应的工资和待遇。五、甲方有聘任和解聘的权利,乙方有应聘和辞聘的权利。但双方都不随意终止聘约。如有特殊情况提前解聘或辞聘,须双方协商同意后,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六、具体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解除聘约。1、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受开除留用处分的人员;2、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属出一般事故而很少改进的人员;3、拒绝接受组织分配,屡犯园规园纪者;4、在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达六个月,聘任时仍不能正常工作的人员;5、不能完成规定工作量的人员;6、连续旷工七天或全年累计旷工十四天的人员;七、甲方对乙方在聘任期间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和任务执行情况等,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业务档案,作为奖惩和能否连聘的依据。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