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程序 一、竣工工程验收依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文字说明、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单等; 3、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 4、现行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5、引进项目原则上执行与外商签定的合同条款,未明确部分按有关的施工标准、规范执行; 6、竣工资料的编制应依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 二、 竣工工程验收的标准 1、工程已按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建成,具备了使用条件。 2、工程质量达到了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中合格以上要求,具有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的证明文件。 3、工程交工技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4、已签署了工程保修证明书。 三、项目部参加验收的内部责任分工的原则要求: 1 对于合同或接口程序明确需要工程总承包部组织验收的单位工程,一般情况下现场项目经理指定专人或由进度控制工程师负责组织,中小项目由现场项目经理亲自组织,对于大型建设项目由工程验收责任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组织。 2 与单位工程施工相关的负有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