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节、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为加强工程投资过程控制,维护政府工程现场签证的严肃性,杜绝不实及虚假签证的发生,明确参与现场签证经办各方的职责及流程,确保工程后期结算顺利进行,确保政府审计顺利通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现场签证是指承发包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针对一些特定的合同外项目、工程事实、工程现状、责任事件等进行现场记录、确认、审核并达成一致意见所作的签认证明,主要目的是为后期办理追加合同价款及工程结算等提供直接依据,如确认工程量、增加合同价款、支付各种费用、顺延竣工日期、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内容,主要包括:1.1、隐蔽工程内容(诸如隐蔽的管线实际敷设走向等)签证;1.2、设计文件中未给出具体数据,明确需依据现场实际确定的;1.3、设计变更、项目实施指令签发迟延导致现场返工拆改的;1.4、影响计量计价有关原始事实确认的;1.5、清单缺项/漏项项目工程量或合同界面调整签认;1.6、影响计价的特殊措施项目、施工工艺签认;1.7、临时用工、计日工等费用项目签认;2、适用范围2.1、适用于因实施指令、设计变更签发迟延导致的诸如现场拆除、返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