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1 目的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管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检验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促进建设工程及时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签订合同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恢复及设备大修等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以及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的咨询、论证、勘察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项目的验收。3 机构设置及职责3.1 公司工程部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管理和审批机构,听取和批准验收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正式验收报告,必要时组织对公司重大项目的验收。3.2 验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验收办,机构设在工程部)为公司验收委员会的常设执行机构,代表验收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3.2.1在验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主持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日常管理工作。3.2.2负责受理正式报验申请,发出正式验收通知,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正式验收工作。3.2.3负责根据报验工程的规模和具体特性,组织成立项目验收组,确定验收组成员。3.2.4负责验收完毕后,将验收结果及验收总结报告上报验收委员会,批准后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和办理资产交付使用的依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