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简易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中心小学承包人(乙方)深圳市虹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建设施事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宝安区观澜中心小学天面修复工程(维修)2、工程地点:宝安区观澜街道中心小学内。3、工程内容: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4、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包材料、包人工、包质量、包安全。二、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及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三、合同确认及结算方式:1、本工程合同为总包合同;总造价为:壹万捌千元整。四、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工程完工后支付全额工程款。五、工期:合同生效后字乙方签发开工报告之日正式开工,工期为时15天,若遇不可抗拒力,工期顺延;若因甲方行为或失误造成工期拖延,顺延延误的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