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廉政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和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的行为,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的滋生,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正确、方案科学、管理规范、质量可靠,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特制定工程建设廉政管理制度。第1条 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方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组织的“管理、教育、监督”和群众及社会监督,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履行职责。第2条 认真遵守、学习、宣传廉政制度和有关廉政活动计划安排,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顾大局、识大体、讲原则、守法纪,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第二章 廉政纪律第三条 要认真遵守廉政合同和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以下禁止性规定:(一)行贿或介绍贿赂。(二)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礼品、礼金、信用卡或有价证券。(三)在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和办理有关手续过程中,吃、拿、卡、要及报销个人开支。(四)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提供信息、情报,伙同他人私下串通,直接或间接参与工程承包、建材招投标等活动,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