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报告书xxx有限公司报告书一、总论前言:20116年11月25日,由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xxx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司)投资建设的xxx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工程签署了土建(基础土方、结构、门窗、防火门等各种门、屋面、保温、地下室、公共部位的装饰装修等、室外附属道路)、钢结构制作、安装;水电安装含水、低压电、消防(含卷帘门)、通风弱电、室外附属安装内容等,(不含电梯产品的采购及安装)幕墙(含外铝合金门窗)等承包合同,该工程设计为现浇结构框架4层、钢框7层、钢排架1层,总建筑面积14010。合同工期为244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在施工合同签署后,我司按照合同相关内容于合同签订后次日即进场施工,并搭设临时办公用房及生活设施,临时道路及文明施工的必要设施设备,并加班加点在2016年12月10完成所有临时设施施工内容。在此期间我方多次要求贵公司按照合同专用条款1.6.1,和1.6.5提供地下管线图纸及全套施工图纸,以便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施工人员的配备,及工程开工的备案手续,但贵方于2017年1月12日仅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