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力度,鼓励全体师生共同抓好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上级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特制订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制度。一、 幼儿园对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的考核,由分管园长召集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于每学期假期前进行,于学校对个人的业务考核挂钩进行。 二、幼儿园对各班级的安全工作的考核,由分管人员召集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于每学期假期前进行,于平日的幼儿园八项评比、先进班集体评比挂钩进行。 三、根据考核结果,幼儿园对安全考核成绩优异的教职工给予表扬或奖励,对安全工作不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职工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罚。 四、幼儿园安全工作先进集体条件: 1、 部门领导或班主任重视安全工作; 2、经常进行法制和“四防”教育,有明显成效; 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岗位职责明确; 4、安全防范措施严密,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无火灾、火警,无案件,无事故,无违法犯罪人员。 幼儿园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条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在校内外勇于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