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管理及成本控制力度,明确工程结算审核流程和时间节点,完善集团公司内部正常的工程结算管理的制约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投资和施工项目各类工程的过程进度结算及竣工结算管理。 第三条 成本控制部职责(一)复核施工方结算资料,审核工程结算并出具内审意见。(二)负责委托造价咨询公司编制、审核工程结算。(三)与施工方、项目部、预算部共同确认工程量和工程结算价。第四条 纳入工程结算的范围(一) 技术服务类: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桩基检测、管线及安全监测、其他技术咨询服务等。(二) 施工类:包括土建安装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污水处理、管线配套、弱电系统集成、零星工程等。 (三) 材料或设备的分包(采购)类:包括涂料、面砖、石材、门窗、电梯、给排水设备、暖通设备、强弱电设备、安保设备等业主指定的材料或设备(包括甲方指定品牌价格、乙方采购的材料或设备)等。 第五条 工程结算程序的启动各类工程结算前,由结算项目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发出工程结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