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供并购法律服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浙江省律师行业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及时的法律服务,从事并购法律业务,帮助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规范经营、增强企业持续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业务操作指引浙江省律师协会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指引,制定本操作指引。第二章定义与概述第二条定义1 . 本指引所称中小企业并购,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进行的对外合并与收购.2 .所谓合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根据我国公司法,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又称兼并和新设合并。3 .所谓收购,是指收购人出于资源整合、财务税收、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考虑,通过够买公司股东的股权或以其他合法途径控制该出资进而取得该公司的控制权或管理权以及购买该公司的资产并得以自主运营该资产的行为。取得控制权或管理权的企业称为并购方或收购公司,对方公司成为目标公司或被收购公司。4 . 尽职调查,是指并购方对目标公司的设立和合法存续情况、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