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为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水平,达到以质量保安全,以安全促生产的目的,结合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具体要求如下: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和决定,对所施工工程终身负责。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直至该工程使用期报废位置,施工过程中抓好工程质量。二、建立、健全质量的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查验收。否则,所产生费用自己承担,并对此造成的质量终身问题终身负责。三、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四、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五、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并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