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会工作制度一、幼儿园工会是园内教职员工自愿结成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园方与职工的桥梁与纽带,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二、幼儿园工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支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三、幼儿园工会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同时,其主要职责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管理。四、幼儿园工会组织职工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动员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五、幼儿园工会要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地为职工服务。六、幼儿园工会方和用工方通过平等协商,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的劳动权益。七、幼儿园全体员工均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并有退出工会的自由。八、幼儿园在成立工会组织后,应选举工会主席一名,建立工会委员会,组织工会会员开展活动。如幼儿园终止举办,则幼儿园工会相应撤销。九、幼儿园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