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2012年度“十佳出租车驾驶员”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草案)*晚报社:为进一步展示我市出租车行业的良好形象,全面提升出租车行业文明服务水平,打造窗口优质服务品牌,扎实推动“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提高出租车从业人员文明素质、诚信意识和服务水平,展现我市出租车行业的新风采,建议由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晚报社、*广播电视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5家单位主办,在市区开展2012年度“十佳出租车驾驶员”评选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文明创建的要求,围绕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通过“十佳出租车司机”评比活动,树立出租车行业文明服务业标兵和先进典型,展示出租车窗口行业的新形象,进一步提升出租车驾驶员的文明素质。二、活动主题 提升文明素质展示药都形象。三、评选范围 凡在市区内连续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达两年以上,无交通违章、无服务质量有责投诉行为、安全行车达10万公里以上的在岗营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均可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