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巡查人员日常考核细则为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升工作业绩,增强公司竞争力,保证公司目标的顺利达成,特制定本考核细则。一、考核对象公司协警、市场管理人员(包括固定巡查人员和轮流值班人员)。二、考核时间、标准、内容与方式1、考核时间:每月1日至月末。2、考核工资(奖金)标准:(1)市场管理人员:将每月应发工资总额的15作为考核工资,根据当月市场管理工作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工资发放金额。(2)协警:在月奖金总额2000元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当月协警工作考评结果,奖优罚劣,确定每名协警的奖金发放金额。3、考核内容:当月市场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及综合表现。4、考核方式:(1)协警由协警队队长和市场部经理共同考评;(2)固定巡查人员由轮流值班人员考评;(3)轮流值班人员由副总经理考评。考核人员将每日的考评情况报财务处,由财务处汇总每月的考评情况,并最终上报总经理确定每月的奖金发放金额。三、考核结果及奖惩办法1、考核结果:每日考核结果以等级确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个等级对应基本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