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国语 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根据南京理工大学 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已在研究生院网公布)复试名单公布网址:http:/ 本学院复试包括:笔试、面试1. 笔试:笔试满分为 100分,考试时间 2小时2. 面试:面试(含专业知识、交流能力考核,每项各占 100分)满分为 200分。面试题目及顺序由考生抽签结果决定。要求:可以用英语进行正常交流,其中交流能力考核低于 55分者不予录取。3.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笔试分+面试分复试标准化成绩=(复试总成绩/3
2、00)*100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1)资格审查:时间:3 月 22日 14:00-15:00 地点:外语学院 207教务办(2) 笔试:英语语言文学、翻译硕士 时间:3 月 22日 16:00-18:00地点:外语学院 309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 时间:3 月 22日 16:00-18:00地点:外语学院 218(2)面试:英语语言文学 时间:3 月 23日 8:00-9:30 地点:外院 202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 时间:3 月 23日 8:30-12:00 地点:外院 218翻译硕士时间:3 月 23日 9:30-17:30 地点:外院 202(3)学院复试结果公布:3 月 24日
3、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学院考前等候区:外国语学院 309,面试考生进入等候区应将手机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面试序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面试室面试,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现场。四、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原则:按拟录取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考生复试中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本人志愿,学术型可以转入专业学位型,但专业学位型不能转入学术学位型,专业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专业方向从高到低录取。初试标准化成绩= (统考总分/500)100综合成绩=初试标准化成绩0.5+复试标准化成绩0.5五、调剂要求我院接收少量学术背景良好、研究基础扎实、创新能力较为突出的调剂生。优先接收“985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985 工程”高校的考生,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手续。六、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 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七、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学院复试工作 吴志杰 025-84303181 接待考生申诉 张世刚 025-843031302015年 3月 17日